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一日審查《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將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的優惠期間延長十年,自今年二月六日起至民國一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二月屆期。為力拚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會日前通過金管會擬具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將實施期間延長十年。
為擴大台灣經營保險業的國際市場,提升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商品的競爭力,並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初審條文明定,將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的優惠期間延長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