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保署總隊長涉性侵 10罪起訴

 

前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李健育涉嫌利用職權,長期多次對四名女性下屬性侵、猥褻,台中地檢署起訴十罪向法院求重刑。(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前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李健育涉嫌利用職權,長期多次對四名女性下屬性侵、猥褻,台中地檢署查出李長期猥褻三名女秘書、朝一名女學員指侵,李還辯稱和女學生交往,將李拘提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其聲押獲准,十三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等十罪嫌起訴,痛批李嚴重敗壞官箴,重創機關形象,釀被害人身心受創,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偵辦,經查李男一一一年六月趁著和女秘書到連江出差,卻在公務車上摸她腹部、深入衣服,經對方制止竟抓頭強吻、舌吻十幾秒。一一二年二月時,又在環境督察總隊位於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辦公室內,伸手到女秘書領口內亂摸鎖骨及左胸上方,對方因懾於李總隊長權威,只能隱忍屈從,後來又趁搭高鐵時,戳女子胸部,就連到花蓮出差都朝其環抱、將頭靠在她左肩。

檢方查出,李還對另名女秘書摸胸、掀開衣服,強壓頭部靠近親吻,甚至伸手嘗試進入女子褲子褲頭,並曾在連江出差時正面環抱女子強吻。此外,李男一一二年四月趁一名女學員拜訪時,邀約對方到他辦公室休息室,伸手解開其趁輕釦子,又不顧反抗朝其指侵、強吻;多年來持續侵犯四名女子,檢方今年四月十七日搜索後將李男聲押獲准。

檢方訊時,李坦承多次猥褻,但矢口否認指侵,辯稱和女學員是交往關係,還說對方自己拉開衣服讓他摸,親吻兩人合意,沒有指侵。但四名被害女子指證歷歷,環保署內長官也證稱,接獲其中三名女秘書表示遭李侵犯後,有傳LINE向環保署署長張子敬報告。

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強制猥褻罪嫌六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嫌三罪、強制性交罪嫌一罪,共計十罪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