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針對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案,立法院會四月開會時決定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院黨團之後提出復議。立法院會十三日處理該復議案,朝野無異議通過後重行決定,將於七月二十五日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總統府三月公布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秋明被提名為司法院長,並將總統提名咨文送到立法院,咨請行使同意權。立法院會四月二十五日開會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在場立委無異議,將此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院黨團後來對此決定提出復議。
立法院朝野黨團五月協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處理事宜等議題時,民進黨立院黨團主張,國民黨團對人事同意權案提出復議,整個程序被暫時冷凍,等復議案結束後再談,否則談不下去,因此協商未果。
立法院十三日舉行院會,該復議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詢問在場立委有無異議,無人提出異議,決議復議案通過,因此須重行決定,而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明定該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因此通過。
民眾黨團提案為七月三日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七月九日、十日、十四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七月九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七月十日及十四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七位立委進行詢答。七月二十五日在院會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