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新版公務員特殊查核辦法已生效,首波優先名單為行政院五長及辦公室相關人員,預估有二千三百三十六人納管特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十九日指出,由於查核資料涉及個資,不會對外說明結果,若有重大違法將依法辦理,適當處置。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業已生效,包含增列國安五法所定重大國安犯罪類型等查核項目;另也增訂任同一職務每滿三年應定期重行辦理特查機制,受查人若有同居人及同居人的父母皆在調查範圍。
列為為首波優先實施對象的行政院長卓榮泰、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副秘書長王貴蓮與李國興,目前查核程序仍在進行中。
李慧芝指出,行政院十六日已函請各部會啟動特查,將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由於查核資料涉及個資,依法需要保密不會對外說明結果及查核內容,若有重大違法將依法辦理,適當處置。
至於查核人數及範圍,調查局長陳白立日前透露,已規劃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全體政務人員及協助其辦理業務秘書、助理等涉密約聘僱人員、主任秘書層級以上辦公室辦理秘書、機要業務的涉密約聘僱人員,全數納入辦理特查對象,從目前一千三百二十八增加到二千三百三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