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財政稅務局指出,今年有十三縣市須在六月底前完成房屋稅標準單價重行評定,六都中僅台南市如期完成並發布,新標準單價七月一日起適用,原既有房屋不受影響。比較六都房屋標準單價,台南市排名與桃園市並列第四名。
該局表示,歷年來財政部敦促各地方政府應合理調整房屋稅稅基,因房屋稅稅基涉及標準單價,地段率及折舊率等計算參數,須由地方政府逐年檢討評定。
財稅局說,其中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在今年調整前,長期以來僅高於花蓮縣為全國第二十一名,落在全國末段班,且六都中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房屋標準單價早已達財政部綠燈等級的要求,台南市今年調整後已達成財政部目標,平均調幅約為二十一趴,符合財政部綠燈等級,雖與桃園市相當,但仍較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