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刪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引發地方反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提出「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條例草案」,主張將中央補助機制法制化,以穩定地方財政。立法院會二十七日通過將該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
今年中央總預算遭國會刪減六三六億元,行政院竟統刪對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二五%,引發多地政府不滿並提出訴願。主計總處隨後也擬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將「財政均衡」納入補助條件,引發地方更大反彈聲浪。
國民黨與民眾黨憑藉國會席次優勢,促成賴士葆、王鴻薇、羅智強等人所提條例草案通過一讀,交財委會審查。
賴士葆表示,民國八八年精省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中央應訂定補助辦法並明列補助項目與比率,但歷屆政府補助標準不一,導致地方財政規劃難以穩定。
他指出,地方財源依賴中央補助,包括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兩類。前者涵蓋教育、社福、基礎建設經費,無須地方配合分擔,亦不需執行完畢後繳回;後者則為特定用途補助,如捷運、汙水設施及警政消防經費,補助比率與項目,由中央訂定。
賴士葆強調,為防止未來補助標準隨政府更替而改變,有必要立法賦予補助機制穩定性,以保障地方財政穩健與人民權益。草案明定,中央政府得依地方財政狀況給予計畫型與一般性補助,其中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修法前一年編列金額,並應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藍營表示,此舉不僅是對行政院統刪行為的反制,更有助於建立長期穩定的中央與地方財政分工制度,維護地方發展與財政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