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近來犬隻攻擊民眾事件頻傳,秀林鄉銅門二十六日再傳有犬隻攻擊傷人情形。花蓮縣政府二十八日呼籲,倘有依法登記飼養比特犬或具攻擊性動物之飼主,依「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犬隻外出時務必應有成年人伴同,並採取法令規定之防護措施,避免導致發生犬隻攻擊。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截至六月十九日止,六類公告攻擊性品種犬隻登記列管數量約三百四十五隻,分別為「比特犬」三百二十隻、「獒犬」十二隻、「阿根廷杜告犬」十二隻、「紐波利頓犬」一隻,而「日本土佐犬」及「巴西菲勒犬」目前無人登記飼養。
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一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前,未依規定辦理比特犬寵物登記者,將依法裁罰。陳淑雯說,經列為攻擊性的品種犬,通常具有持久耐力及強大咬合力,一旦攻擊常造成嚴重傷亡結果,依法飼養的飼主帶犬隻外出時,務必依法做好防護措施。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說明,日前發生花蓮巿比特犬攻擊事件,動防所偕同警方正在查辦中,會依動物保護法進行裁處。而對於二十六日傍晚秀林鄉銅門發生的犬隻攻擊事件,也正在進行行政調查。
黃得榮強調,因攻擊性動物外出必須依「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進行相關防護措施,違者可依動保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一旦有再犯與累犯情形,除依花蓮縣行政罰鍰案件裁量基準規定可加重處分外,也可依動保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得逕行沒入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