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初審通過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聯席會議三十日初審通過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等案,未來將依法設立專責機構,以維護人數逾百萬新住民家庭,至於草案中規範新住民發展署的權限職掌、正副署長的職稱、官職、員額等配置,及施行日期,相關條文皆保留交由黨團協商。

司委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指出,依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含大陸港澳新住民外配人數已超過六十一萬人,若再加上第二代子女,新住民家庭人數已超過百萬人,新住民權益照顧問題,政府不能只是喊口號。

吳宗憲提到新住民基本法雖在去年七月三讀通過,但至今行政院尚未公布施行日,導致我國目前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以致無法有效開展主責機關的具體下位法令,造成相關制度修正,常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針對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吳宗憲提出修正動議,希望此條文修正公布後三個月施行。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力處處長張秋元回應,考量組織的籌備作業、經費籌措等,原則上是讓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建議按照一般原則處理。

但草案中的絕大多數條文,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保留待後續協商討論。

保留條文部分,包括新住民發展署的設置目的,要採抽象還是具體,朝野意見不一。掌理事項上,草案提及要納入新住民國家考試的規劃、執行、督導及獎助,亦納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