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旭東環保科技公司在佳冬外海設置的太陽光電浮台,不敵娜絲颱風摧殘,五、六百個浮台結構殘骸遍佈佳冬、枋寮岸際;屏東縣府表示,旭東公司沒有在限期的四十八小時內清除完畢,將依法裁罰及停止旭東公司使用該海域三個月。
屏東縣府指出,旭東公司執行「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台技術開發計畫案」,在丹娜絲颱風過境時浮台殘骸散落漂流岸際,縣府限業者四十八小時清除完畢,期限到九日下午二時,現場仍有少部分未清除。
縣府表示,經濟部核准旭東公司執行計畫後,該公司依「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向縣府申請取得計畫作業海域;這次旭東公司散落岸邊之浮台結構物因未於期限內清理完畢,縣府依同法規定,使用行為對公共通行或公共水域之使用有加重影響之虞,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將裁處旭東公司停止使用三個月,此為最長停止使用期限。
另外,屏東縣環保局接獲農業處通知後,稽查人員將以最快速度前往現場巡查,一旦發現岸邊仍有未清除完畢的浮台結構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每件裁處最高罰額新台幣六千元,採按件處罰。
至於,少數在海上作業範圍週邊的浮台結構物,由於目前仍有颱風過後的西南浪流;縣府將依水利署「海岸防護及環境復育規畫參考手冊」,待浪高不超出一公尺時,請廠商派作業船舶出海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