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綜合報導
刑事局中打去年七月獲報,有女教師遭假投資等手法詐財一億餘元,追查發現于姓男子找來人頭設公司帳戶,配合詐團洗錢,循線逮捕于男與成員等二十九人送辦,檢方日前起訴。
辦案人員查出,于男等人組成洗錢集團,先收購特定公司後,再以數十萬價金,吸引自願性人頭擔任公司負責人,由集團成員假扮會計及董事,至市府相關工商管理單位,以變更公司印鑑、負責人或名稱為由將特定公司變更為人頭負責人,再至銀行辦理公司戶開戶。
洗錢集團接著與詐騙機房配合,待被害人遭詐款項匯入後,便指派車手提領公司帳戶款項,臨櫃提款若遇銀行關懷提領款項時,皆供稱是提領公司貨款或發薪資等理由,躲避攔阻詐騙。
警方清查,洗錢集團自一一三年初成立至今,洗錢詐騙款項超過二億元,不法所得上千萬元,偵辦過程中發現潛在被害人達數十名,攔阻遭詐款項一千餘萬元,目前清查被害人近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