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中選會十日指出,辦理一案公民投票約需十一億元經費,而罷免案每件所需經費約一千六百萬到二千萬元;以二十六件立委罷免案與一件縣市長罷免案推估,辦理經費約需五億四千萬元。總計公投與罷免案將耗資十六億四千萬元。
七月二十六日投票的罷免案有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以及立委林沛祥、王鴻薇、李彥秀、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傅崐萁、黃建賓等二十四人。八月二十三日則辦理公投與立委馬文君、游顥罷免投票。
另外,南投縣議員陳玉鈴罷免案將在七月十三日投票。
至於立委羅明才、江啟臣、楊瓊瓔、顏寬恒、林思銘等五件罷免案,仍待中選會審定後才能決定投票時間。
中選會表示,投開票作業往例採「今日事、今日畢」原則辦理。投票日當天投票結束後,各投票所即依法轉為開票所,於當晚將選票開計票完畢。任何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十天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意調查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資料。
中選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如違法發布民調將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若為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加重處罰二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