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偷渡集團八名共犯及十名偷渡客遭訴 主犯求刑8年

屏東地檢署指揮海巡署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偵破「億錩號」漁船的跨國偷渡集團。(記者毛莉翻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海巡署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偵破跨國偷渡集團,並依涉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嫌,將八名集團共犯及十名欲前往柬埔寨加入詐團的偷渡客提起公訴;案經移審法院後,十八人均經裁定羈押禁見,已判刑確定者陸續送監執行。

屏東檢方指出,偷渡集團首謀的許姓男子與實際管理使用「億錩號」漁船的吳姓男子,為獲不法利益,分別負責招募偷渡客、安排交通路線、聯絡船隻及住宿等事宜。

許男約定每名偷渡者收費高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於一一三年底至一一四年三月間,許男與吳男陸續招攬十名偷渡客,準備偷渡至柬埔寨,並與當地詐騙集團配合,待偷渡成功從事詐騙工作以抵償偷渡費用。

十名偷渡客中,有八人為毒品、槍砲、加重詐欺通緝犯;一人因運輸毒品案件,經法院限制出境;一人為非法入境之中國籍人士。

屏東檢方表示,海巡署於三月十四日接獲情資,派艦於東港外海一百三十七海浬處攔查「億錩號」漁船,發現船上人數與報關不符,經清點確認藏有十名非法偷渡者,立即依法逮捕全船人員,並循線破獲偷渡集團等八名共犯。

屏東地檢署認為,該案涉有組織性跨境犯罪,行為嚴重侵害國家安全與邊境秩序,且多名偷渡者為毒品、槍砲、詐欺等重大案件通緝犯,若偷渡成功恐再從事更大規模之詐騙犯罪,危害甚鉅。

專案小組押解移送「億錩號」漁船的十名偷渡犯。(記者毛莉翻攝)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對主導偷渡行動的許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有期徒刑八年;另對共犯吳男,因涉嫌提供跨國偷渡所必須之漁船,及部分承接招攬偷渡客工作,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有期徒刑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