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鰻苗捕撈漁期已結束 三月到十月禁止捕撈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今年 鰻苗捕撈漁期已在二月二十九日結束,依農委會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除花蓮縣及臺東縣外,其他縣市轄屬的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從一0九年三月一日起到十月三十一日止禁止捕撈鰻苗。請從事捕撈鰻苗業者配合,共同維護鰻苗漁業永續。
 嘉義縣政府表示,目前鰻魚養殖所需的鰻苗,仍需要依賴天然苗,為兼顧漁民生計及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依據「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每年三月到十月,禁止在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期望藉兼顧產業及資源永續前題下,讓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洄游成長,增裕鰻魚資源。
 鰻苗捕撈是我國重要產業,目前鰻魚資源已日漸減少,保育工作刻不容緩。根據「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規範對象包括在岸際以「人力」從事捕撈者,以及以漁船(筏)進行海上捕撈者。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漁民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臺灣沿海捕撈的鰻苗以日本鰻為主,是一種降海洄游的魚種。研究指出,成熟的鰻會離開原棲息的河域,以半年左右時間,游到馬里亞納群島西方海域附近進行繁殖,完成繁殖後便死亡;孵化出來呈柳葉狀的鰻苗則從產卵場,順著北赤道洋流先往西漂送,繼而隨著黑潮往北,歷經四到六個月到達東亞沿岸後變態為玻璃鰻,進入臺灣、中國大陸、韓國及日本的河口域生長。每年冬季期間捕撈鰻苗是臺灣沿海漁民冬季傳統產業之一,更是許多漁民維持生計的重要經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