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市某電梯公司因欠繳勞健保及交通欠款合計逾新台幣二百五十萬餘元未繳納,經移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查得該公司資金入帳後,隨即提領殆盡或有流向江姓實際負責人另一公司,未用於繳款情事,七月十五日江男到場訊問後,認有管收必要當場施予留置,準備送管收所前江男火速籌款繳納五十萬元、其餘分期,免於管收命運!
義務人公司在宜蘭地區承接電梯裝修工程,獲利頗豐。卻欠繳勞健保費用及交通欠款等逾三百筆、總欠金額二百五十萬餘元未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調查發現,公司登記之負責人僅為人頭,實際經營公司及處理帳款者係江男。勞健保費用之繳款書在一一0年間陸續送達後,公司仍有大筆款項入帳,惟入帳後隨即以現金提領或轉入江男另一公司方式提領一空,處分金額逾三百萬元,已足清償全部欠款。
十五日上午江男到場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就資金流向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認有「隱匿處分應供執行財產」及「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情事,當場施以留置。經承辦執行官與書記官依調查所得資料對江男分析利害並曉以大義,於聲請法院管收之際,江男火速籌得五十萬元繳納,其餘辦理分期,方免於管收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