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八歲黃姓男子二十四日傍晚在台鐵豐原車站與二十七歲前女友黃女口角,當眾揮水果刀砍人,殺傷黃女與其母,釀車站大廳濺血,警方將黃男壓制逮捕送辦,黃女等二人送醫無生命危險,檢方偵辦後,二十五日依殺人未遂罪嫌向法院聲押黃男獲准。
鐵警台中分局指出,豐原派出所二十四日傍晚五時四十五分獲報,豐原車站剪票口前有三位民眾爭執、喧嘩,到場發現地上有一灘血跡,二人受傷,行凶的黃姓男子當時和黃姓前女友原本要一起搭車,後來黃母趕到現場,三人卻因細故起了口角,黃衝動下竟抽出身上的水果刀、利剪,不顧車站內人來人往,當眾朝黃女、黃母揮舞行刺。

其中黃女的手指、黃母的脖子分別遭劃傷濺血,附近通勤乘客目睹更是嚇壞,警方趕赴現場立即將黃男依現行犯逮捕,並發現黃女先前就已經有申請保護令,卻仍慘遭黃男持刀攻擊受傷。
台中地檢署昨日複訊後,認為黃男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他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傍晚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