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北高行扼殺憲法賦予權利

記者孫曜樟、陳柏翰∕台北報導

為行使七二六罷免案投票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委任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十五日上午裁定駁回,柯律師蕭奕弘隨即提出抗告,但最高行政法院下周一才能在上班日分案,所以柯文哲已不太可能獲准投票。

民眾黨批評,北高行扼殺憲法賦予的人民權利,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賴政府更將人權棄如敝屣。民眾黨指出,柯文哲聲請投票絕非為個人,他更心繫台灣的人權法治能否真正向前邁進,柯文哲期待藉由聲請的具體行動,督促長久以來怠惰不作為的選務機關,能以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的通訊投票或移轉等措施,還給國民應享有的公民權。

不過,裁定書強調,現行法律未明文保障羈押被告投票權,此屬立法裁量範疇,司法機關不得創設例外。法院權衡准許假處分「可能對公益造成重大侵害」與不准對柯文哲的「個人投票權損害」利弊,認定後者未達必要性門檻。此外,北市選委會於法庭陳述時表明,過往從無在監所設置投票所之前例,若為特定對象破例,將衍生公平性質疑。

柯文哲委任律師蕭奕弘日前指出,柯人身、通訊、居住及遷徙等權利均受限制,但選舉等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卻不能實現罷免投票權,柯希望透過自己的案件,促使長久以來不作為的選務機關,以法院裁定為依循,讓所有人身自由受限的民眾都能實質享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