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因應花蓮0四0三地震影響本縣產業,為協助地方產業復甦,花蓮縣政府老人自強活動自一一三年五月起調整補助方式為補助本縣境內自強活動,並提高每日遊每人補助一千元整。因一一四年仍期促進縣內旅遊產業經濟,故延續一一三年調整補助方式,仍以補助縣內行程為主,鼓勵縣民一同振興本縣經濟。
花蓮縣政府指出,近日,許多團體表達希望恢復縣外旅遊補助的聲音,盼望能走出花蓮,拓展視野、增進身心健康。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自老人自強活動實施以來,鄉親反應踴躍,平均每年受益人數高達約四千人以上,縣府秉持傾聽民意、貼近民需的施政理念,隨即順應民意應允自今年八月一日起恢復原補助方式與額度,並開放縣外自強活動補助,展現對長者需求的高度重視與支持。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指出,老人自強活動現行補助規定為每人每日旅遊補助五百元;二日一夜旅遊補助為一千元,透過本縣立案之團體提出申請,每人每年限補助一次,
社會處強調,一一三年受地震災情影響,老人自強活動皆以振興花蓮經濟為主,此次開放自強活動縣外補助,除有助於活絡旅遊市場,並可更加提升長者們社會參與的動機及旅遊品質,讓各團體呼朋引伴邀請長者走出戶外參與優質健康的旅遊,提高本縣長者的福利措施,打造幸福城市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