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提醒自由港區業者 短溢裝應依規定申報調整貨帳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點驗貨物進儲時,如發現貨物有短裝或溢裝,應依規定向海關申辦,確保貨帳相符,以發揮自由港區事業自主管理精神,並維護業者權益。

基隆關表示,自由貿易港區重在低度行政管制,高度自主管理,而「自主管理」的信任,建立在港區事業確實履行帳貨管理等基礎,自由港區事業如在點驗貨物進儲時,發現短裝或溢裝,應依規定向海關申辦,確保貨帳相符。

基隆關說,當自由港區事業在點驗進儲貨物時,若實到貨物數量與原始申辦文件內容不符,有短裝或溢裝情事者,應依進出口貨物查驗規定,向海關申辦,以符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帳務處理相關規定。

其處理程序如下:一、溢裝(貨物多出):業者應於海關查核前,主動以書面向海關申請更正,經核准後即可調整登帳。二、短裝(貨物缺少):業者應在「貨物提領出倉之翌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向海關申辦。

若短少數量未逾申報數量百分之五且貨價在一千美元以下,以書面報備並自行調整登帳;若短少情況不符上述輕微條件,則應檢具如公證報告、發貨人證明函電等文件向海關申請核辦。

基隆關強調,低度行政管制是建立在業者高度自律之上,自由港區事業務必要落實進儲點驗作業,確保貨帳相符,如有短裝或溢裝情事,主動向海關提出申辦者,得免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處分,如對申辦程序有任何疑問,可向基隆關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