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公投政府不提意見說 中選會指依法不必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重啟核三廠公投案將於八月二十三日投票,但中選會公布的公投公報,行政院卻未提出意見書,使這項全國公投案中沒有反方(行政院)意見書。

中選會三十日指出,依公投法規定,經立法院會通過交由中選會辦理的公投案,公報中不須彙集政府機關意見書。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出,中選會網站公告八月二十三日核三延役公投的投票公報中,除了正方理由書,但卻沒有反方(行政院)所提出意見書,質疑核三停役是行政院所決定,但在延役公投中卻連最基本的意見書都不提出,簡直荒唐透頂。

中選會表示,依公投法規定,由公民提議連署之全國性公投案,或是或是修憲公民複決案,政府依法需提出意見書,但是,由立法院發動的公投案,因非公民所提議連署之全國性公投案,因此不適用公投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所以政府機關不必提出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