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警8/4起執行路口大執法 提高駕駛人停讓守法意識

東港警分局將於八月四日起執行路口大執法專案勤務,藉以提高駕駛人停讓守法意識。(記者鄭伯勝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東港警分局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培養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與秩序觀念,將於八月四日起實施「全縣性路口車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取締專案勤務」,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慢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等。

東港警分局表示,依據現行規定,若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處罰將加倍;而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違規闖越道路,處罰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除行經路口減速慢行遵守號誌燈指示行駛外,遇有行人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應暫停禮讓,行人穿越道路選擇行人穿越道,不要違規闖越道路,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東港警分局長高志正提醒民眾,執法只是手段,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達到落實「人本交通、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防制事故發生」,這才是執法目的;呼籲各位用路人共同推動「路口慢看停」之「路權」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建立友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