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黃飛鳳針對大樹區和山光電案諸多爭議 強調:「不容草率結案」

高雄市議員黃飛鳳針對大樹區和山光電案的諸多爭議,她強調:「不容草率結案,不容標準降低!」(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飛鳳四日針對大樹區和山光電案的諸多爭議,她強調:「不容草率結案,不容標準降低!」

黃飛鳳於七月十一日參與由立委許智傑主持的聯合會勘,邀集中央、地方相關單位與會,並提出三大訴求:提出廿四小時即時影像監控、第三方水保合格報告須公開、案件應定期考核並設汰除機制。

黃飛鳳表示,在會勘後,她要求業者與主管機關必須做到以下八件事,並且應該於到文後一個月內改善完成,如果改善不成,鄉親們也會群起抗議。大樹鄉親的溫和,是出於體諒,但若一再遭到踐踏,也絕不會沉默。

黃飛鳳指出,八件事是:提供完整資料與開發狀況,能源署須提供該案總開發圖資、階段廢止資料,給立委與議員辦公室備查。建置全天候即時監控系統,業者須建構能記錄降雨、排水、邊坡滑動等資訊之監控設備,設計需符合法規標準,並考量民眾操作易用性與即時通知功能。

她提到,擬定水保復原計畫、一個月內提出,選擇具抓地力樹種,由水利局指導後實施植生恢復,不能再拖。協助樹種取得、調用兵工廠移植樹木,請市府評估可否調用二○五兵工廠遷廠釋出的樹種,或向農業局、林業署媒合抓地力強的植栽。拆除暫停開發區內之裸露鋼架與設施,民眾指出的既成道路上危險設施,請一個月內全數拆除並回報。

黃飛鳳要求,修復遭破壞排水設施,和山路沿線因開發受損之排水溝渠,務必於汛期前修補完工。滯洪沉砂池容量與功能不符,應重新評估,現地沉砂池設計未考慮極端降雨與地形特性,恐無法有效攔截土砂。橋墩附近恐有土石滑落風險,應增設擋土牆、建議請專業水保技師判斷是否加設防護,避免山洪土石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