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二十一案定於八月二十三日舉行投票,投票權人名冊依規定自八月五日起至八月七日止,在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公告閱覽三日,請投票權人踴躍前往閱覽,以保障權益。
全國性公民投票以中華民國為範圍,年滿十八歲並在國內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未受監護宣告的國民才有投票權。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後,將依公民投票法第二十四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二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規定,於五日起至七日止在各鄉(鎮、市)公所公告閱覽三日,請民眾可於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踴躍前往查閱,如發現錯誤或遺漏時,得於閱覽期間內向公所申請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為利民眾查詢,公告閱覽期間也可以透過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查詢系統,查詢是否有投票權人資格。投票權人名冊經公告期滿後,即為確定,八月二十三日投票當天不再辦理更正。為避免民眾個人基本資料外流,投票權人名冊公告閱覽期間,僅供投票權人在場查閱其個人及戶內人員為限,不得在現場抄錄、影印、攝影或錄音,以維護選民隱私權。
投票當天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投票,宜蘭縣選舉委員會呼籲投票權人國民身分證遺失者,請儘速於投票日前向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投票當天戶政事務所將不再受理國民身分證補、換發;另已報失之身分證,應視為無效,不得使用;民眾如身分證遺失申請補發後,原證尋獲,應即繳回戶政事務所依法處理,不得繼續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