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15日三讀特別條例 風災重建預算加碼到600億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韓國瑜十三日召集朝野協商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達成共識,將經費上限由新台幣五百六十億元提高至六百億元,並納入農業、水利設施及電力、電信系統等九項重建項目,預計十五日院會完成三讀。

行政院會七日通過原版草案,規範適用範圍為因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受災地區,由行政院公告之,並於說明欄列出台南、高雄、嘉義縣市、屏東、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等地。協商中,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啟楷建議補列台東,經討論後增列台東、花蓮及苗栗縣市,避免遺漏。

經費部分,朝野同意將上限調增至六百億元,並明定地方政府所需經費由中央覈實補助,補助經費須依原用途及項目支用,不得挪作他用。重建項目共九項,包括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與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交通、環境衛生復原,以及社會復原與產業促進,另增列概括項目以保留彈性。

施行期間部分,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主張至一一五年底,民進黨團則支持行政院版至一一六年底,最終決議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至一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條文所列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水利設施等項目施行至一一六年底。

協商並通過附帶決議,針對水災致住戶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者,除依現行標準發放救助外,每戶再依本條例發給二萬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戶三萬元,且不受「門牌一戶」計算限制,行政院承諾遵守。

本次協商自下午二時三十分起歷時近五小時,至晚間七時二十四分結束。韓國瑜宣讀結論,確定將條例列入十五日上午院會報告事項並處理,力求當日完成三讀,各黨團不再提出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