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二歲竺姓女子曾遭控凌虐癌末友人致死再棄屍,九年前被判刑二年定讞。她又被指控去年一月間,誘騙苗栗中風的陳姓男子將名下上千萬土地質押借款,還將他毆打致死,台中地院審理後十八日判竺女十二年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竺姓女子民國一一二年間,得知居住在苗栗縣患有中風的陳姓男子擁有多筆土地,藉機靠近對方後,企圖利用陳男名下的土地質押借貸,陳男不從即遭竺女施暴毆打。因辦理土地需要地主到場,竺女又找來張男與江男協助照顧陳男,並約定事後給予分紅,一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一一三年一月八日間,將陳男載往台中大甲、沙鹿區的旅宿囚禁,期間並帶往地政事務所等單位,辦理土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等補換發程序。
去年一月八日,竺女與陳男發生口角衝突後,她卻徒手及持掃把毆打對方,造成陳男肋骨骨折、左肺塌陷等傷勢,隔日凌晨0時多竺女發現陳男無呼吸心跳,撥打一一九報案後逃逸,警方獲報循線將她逮捕,檢方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將竺女起訴。
法院審理時,竺女自稱小腦受損,對時間搞不清楚,辯稱沒有傷害陳男,且是對方說要將房產過戶給她。
台中地院審理後,昨日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十二年徒刑,全案可上訴。另外,竺女被控一0五年間,凌虐吳姓癌末友人致死再棄屍,二審依傷害致死罪及棄屍罪判刑十一年及二年,遭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改僅依棄屍罪判刑二年。最高法院去年九月間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