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菜抽查 台南協發行被罰38萬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5日公布市售食用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結果,經抽驗產品83件檢驗後皆符合規定,但台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公司經複檢仍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 且涉商品標示不符,被重罰38萬元。

食藥署指出,為維護民眾食用醃漬蔬菜的安全衛生,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過去曾抽驗不合格之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對象,總計查核73家業者共83件商品。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

食藥署指出,檢查發現台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公司違規情況最嚴重,因GHP複查不合格經限期改正後仍複查不合格,已依食安法罰款24萬元,另外,協發行之黃金泡菜等部份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也依法處以14萬元罰款。另外,新北市的典緯實業公司、台中市臻弘食品有限公司未依法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依法各裁處3萬元罰款。台北市金發醬園醃蘿蔔、泡菜、鹹菜等產品無標示,依法裁處4萬8千元罰款。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安法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措施,倘經查獲不符合GHP準則且複查不合格者,最重可處2億元罰款,如查獲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則最重都可處以300萬元罰款,另外如有產品標示不實情形,則最重可處4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