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昱光電累罰900萬 嘉檢現勘關切

新庄滯洪池營運廠商「元昱太陽光電公司」處理廢棄光電板進度慢又不符規定,已被重罰九百萬元。(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丹娜絲風災導致南部光電設施大量毀損,據環境部統計,總計三十三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十四萬片,其中元昱公司多次逾期未清除,至今已被開罰九百萬。該案引起檢方高度重視,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二十五日率主任檢官等現場了解受損狀況及清除時程。不過,嘉檢強調,只是去了解狀況,並沒有預設任何立場。

嘉縣環保局日前已針對「元昱太陽光電」再開出三百萬裁處書,並限期二十八日完成改善,而環境部長彭啟明也再撂重話,業者再不處理,政府就接手,並透露嘉義地檢署已到新庄滯洪池岸邊了解情形。

環保局指出,二十五日嘉義地檢署檢察長等人到場關心,主要是了解廠商堆置情形,並特別要求環保單位留意後續廢光電設施外運流向、暫置土地是否合法等,及是否確實進入合法回收場等。

嘉義地檢署表示,有關嘉義縣義竹鄉等地區太陽能光電案場之光電設施受損及清除處理情形相當重視,特地由檢察長蔡宗熙率同綠能專組主任檢察官姜智仁到場了解光電設施受損及清除、處理等進度,並請環保局確實掌握清運處理或堆置數量及流向,確保廢棄光電板在限定時程內,均依相關法規清理完畢。

嘉檢表示,本於先行政後司法原則,地檢署尊重行政主管機關環境部及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之職責及行政裁量餘地,尚未到司法介入處理階段;惟請業者仍應依法盡速完成主管機關之行政指導措施。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表示,縣府持續留意業者清理進度,如果業者仍未依時程處理,屆時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