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國內一家生產銅箔產品的股票上櫃公司,發生公司幹部竊取營業祕密後,再高薪跳槽到中國大陸的公司,嘉義地檢署二十六日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起訴陳姓廠長、張姓組長、林姓助理工程師,另林姓組長及盧姓製程副理發布通緝中。
起訴書中指出,對岸中國大陸某科技公司高薪邀約已離職的曾任總廠長林男、製造廠生箔組長盧男擔任要職,二人遊說招攬生產中心製造廠組長陳男、製程部助理工程師張男以及技術處製程副理林男等至對岸任職,謀議蒐集營業秘密資料作為洽談日後薪資福利價碼。
陳、張、林等人在其遊說下涉嫌未經公司授權而重製、洩漏公司營業秘密之犯意聯絡,自公司公務電腦下載後儲存至隨身碟及翻拍公務電腦文件資料之方式,重製二十件公司各系列銅箔產品之製程方法、配方及設備等相關營業秘密資料後,以LINE傳送或親自交付紙本資料方式洩漏。
台南市調查處獲報後,於今年四、五月搜索該上櫃公司上位於雲林縣的生產中心製造廠,及陳姓廠長、張姓組長住處搜索,查扣手機、儲存媒體等證物,發現陳姓廠長等人疑洩漏營業祕密的資料;林姓組長及盧姓製程副理已在中國大陸任職,滯留中國未歸被通緝。
嘉檢認為,陳男等人任職時簽署「聘僱合約」受聘期間所知悉或持有機密資訊,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他人等約定。
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陳男、張男、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知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而重製、洩漏營業秘密罪嫌。林男犯營業秘密法知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而重製、洩漏營業秘密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