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 編列特別預算693億元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二十六日赴立法院,就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卓榮泰表示,行政院編列新台幣六九三億元災後重建經費,其中六百億元以特別預算編列,全數舉債支應,執行期程自八月十九日至二0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盼立院支持。

卓榮泰指出,丹娜絲颱風七月六日自嘉義布袋登陸,挾帶強風豪雨,加上七月二十八日西南氣流持續影響,造成中南部多縣市嚴重災情,電力、通訊、農業、道路及水利設施均受損,嚴重衝擊當地民眾生活。

卓榮泰說明,本次經費包括六百億元特別預算,另有六十一億元由各機關調整支應,以及三十二億元動支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用於家園復原慰助金與復原上工津貼,總額達六九三億元。

行政院規劃,特別預算將分三年執行,今年度一九一億元、明年度三一六億元、二0二七年度九十三億元。支出項目包括農業部二0三億元、經濟部一八七億元、交通部六十九億元、原民會四十六億元、內政部三十八億元、環境部十六億元、教育部四億元、文化部三億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三億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一億元,另設三十億元預備金,重建範圍涵蓋農業設施、電力電信、學校公共設施、水利交通、環境清理、防疫及產業振興等九大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表示,颱風造成全台超過四萬戶房屋受損,以嘉義、台南最為嚴重。行政院撥補二十億元家園復原慰助金,並媒合近三百家營造廠協助修繕,弱勢家庭拆除或修繕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自行修繕者另可獲二萬至十萬元補助。風災後大量營建廢棄物與含石綿瓦建材,也將由政府協助清運處理。

財政部長莊翠雲指出,特別條例的六百億元預算將全數舉債,並依公債法嚴格控管舉債比例,確保不超過法定上限,以維持財政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