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盛公司枋山開發風力發電案 屏縣府表態不同意、依法裁罰

屏盛風力發電公司計畫在枋山鄉開發風力發電案,屏東縣府現勘認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將依法裁罰。(記者毛莉翻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盛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畫在枋山鄉開發風力發電案,當地居民強力反對!屏東縣府聯合稽查小組二日前往現地會勘發現,這項開發案尚在環境部辦理環評專案小組初審,該公司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縣府都未接獲申請或同意,其行為已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三十萬元。

屏東縣府同時強調,務必會維護環境生態及地方居民權益,且陸域風機帶來低頻噪音眩影等負面影響,環境部長彭啟明亦曾表示不支持陸域風機開發,縣府不會同意風力發電機組設置。

另外,縣府接獲枋山鄉公所、獅子鄉公所檢送居民反對開發的陳情書,已函轉環境部納入該案環評初審會議文件,傳達地方心聲請中央重視;至於,地方傳出居民疑似遭到恐嚇,警方也進行調查中。

縣府聯合稽查小組現勘發現,屏盛公司計畫開發基地位在枋山鄉共有一百一十九筆地號,涉及農地未經合法申請設置固定基礎,且大面積整地,明顯違反農地未農業使用。(記者毛莉翻攝)

縣府聯合稽查小組現勘發現,屏盛公司計畫開發基地位在枋山鄉共有一百一十九筆地號,含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現場有三筆地號已進行整地,並施設六座斜向鋼構拉力基座和一座方型基座等七座固定基礎,涉及農地未經合法申請設置固定基礎,且大面積整地,明顯違反農地未農業使用。

縣府指出,該案於今年三月在環境部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縣府即已提出質疑,表達反對立場,環境部專案小組也要求開發單位補件、修正說明各風機組噪音、振動、眩影等對鄰近敏感受體的影響及差異性,並審慎評估風機設置地點的適宜性等十三項內容,六月三十日前送小組再審,但迄今在環評書件平台尚未看到業者補正資料。

而且,縣府早已於一0九年八月一日公告停止受理農牧用地六百六十平方公尺再生能源設施容許,廠商需再評估土地適法性,然廠商卻未獲同意即動工,雖聲稱進行風力測量研究,亦已違反區域計畫法。

縣府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開罰屏盛公司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