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財稅局日前舉行房屋稅新制公聽會,針對房屋稅2.0新制實施,財稅局再次重申不應該因為戶籍問題而全面調降非自住房屋的稅率,因此並無承諾調降房屋稅率。
財稅局指出,非自住住家用稅率基礎是全國一致,並非台南市特別高,至於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是否有調降空間可至議會討論,並無承諾調降稅率。
財稅局強調,房屋稅2.0新制主要問題在於有五點二萬戶因單身、工作、農(漁)保、房屋受災(拆遷)、家暴防治及身障車輛減免等非自願性因素,房屋所有人無法遷入戶籍,導致須適用百分之三點二非自住房屋的稅率。
然而,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只一種,可透過建議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取消自住房屋須設戶籍規定,或採單一稅率百分之二等方法解決,不應該因為戶籍問題而全面調降非自住房屋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