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照顧原民承諾 竹市調升原民學生學用費為2千元

新竹市政府三日宣布,將自一一五年(一一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升「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每名原住民學生每學期補助二千元。(資料照片)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落實教育平權、營造「新竹好學」的學習環境,新竹市政府三日宣布,將自一一五年(一一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升「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每名原住民學生每學期補助二千元,積極照顧原住民族學生的學習需求,協助減輕家庭負擔,讓學生能專注於學業發展。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原住民族學生在教育過程中,家庭支援常面臨交通環境、經濟壓力等挑戰,因此市府責無旁貸,應給予更多支持,期待透過學用費調升,讓每位孩子都能安心就學,不因經濟困境而影響受教權益,真正實踐教育平權。

新竹市政府三日宣布,將自一一五年(一一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升「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每名原住民學生每學期補助二千元。(資料照片)

教育處指出,為加強照顧原住民學生的就學需要,市府於一百零一年三月訂定「新竹市國民中小學生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核發原則」,凡設籍竹市並就讀於竹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原住民籍學生,每學期每人補助學用費,並於一百零五年由新臺幣一千元調高至一千五百元,其中一千元是助學金,另五百元則為學用品補助。

教育處表示,因應目前民生物價指數不斷攀升,考量實際經濟需求,市府自一一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升原住民族學用費預算,為每名原住民學生每學期補助二千元,其中包含一千元現金發給學生,一千元為學用品費,以降低國中小減輕家長經濟壓力。

教育處補充,原住民族是竹市多元文化的重要資產,市府將持續確保原住民族學生在「新竹好學」教育願景下,獲得最完善照顧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