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本年期大蒜九月上旬開始種植,全國合理種植面積為五千至五千三百公頃。為穩定明年大蒜產銷,農糧署籲請農民切勿搶種,並於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向農地所在地農會辦理種植登記,保障自身權益。已至鄉鎮公所申辦大蒜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者,視同已完成大蒜種植登記,無須再至農會登記。
農糧署說明,大蒜係易產銷失衡敏感作物,未列入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地方特色作物。考量大蒜生育期間長及各地種植習慣不同,為保障農民權益,該署已同意主產區雲林縣等大蒜轉(契)作期自十月至翌年四月三十日,休耕期自五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農民須完成大蒜種植登記,才可適用上述轉(契)作期及休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