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汽機車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者,若致人死亡經十二年、重傷經十年都未再有違規行為,則可重新考領駕照,重新考領所需課程費用,機車從一千八百元漲至二千四百元、汽車從二千五百元漲至三千六百元,最快年底實施。
交通部指出,自民國一0二年七月一日起,新領或已領有的各類駕駛執照者,原則免再每六年定期換照,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的駕駛執照管理,去年起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未來受吊銷駕照重新考領、受吊扣駕照一年以上或吊扣駕照未達一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二年、三年或六年駕駛執照。
交通部表示,較高風險的駕駛人重新核發或換發駕照時,都應再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款,由於講習課程費率已經十八年沒有調整,因應基本工資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因此預告修正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修正草案,將調漲相關費用,以符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
交通部表示,近三年平均每年參訓人數汽車約九十人、機車約九人,汽車上課時數為十八時、機車為十二小時,課程內容包括安全駕駛道德、道路交通法令、安全防禦駕駛、肇事預防與處理及車輛保養,單一課程每小時收費二百元。修正草案預告期為六十天,期間若未有相關意見,將進行法制作業,最快年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