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財稅局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開徵,如您本身所有之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工業用地或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地等優惠稅率或減免要件,為保障您自身權益,請把握在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則要次年起才開始適用。
財稅局指出,地價稅按一般稅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五課徵,如經申請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可按優惠稅率百分之二課徵。申請條件:除地上房屋(需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外,請務必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於當年九月二十二日前遷入,並向該局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就可以按百分二稅率計徵地價稅,為享受稅捐優惠,請把握時間於期限前以書面、臨櫃申請或進入該局網站使用「線上申辦」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另外已申請過並經核定自用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如仍符合適用要件者,以後免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