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壽險非核貸條件 金管會禁銀行強制搭售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九日表示,房貸壽險並非法令強制投保項目,銀行不得強制搭售,或以此作為核准房貸的必要條件,提醒民眾投保前,應依自身財務狀況與風險承擔能力評估是否有需求。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為保障民眾向銀行申辦購屋借款後的家庭生活經濟安定,部分銀行在辦理房屋貸款時會建議借款人投保房貸壽險,其並非銀行審核房屋貸款的前提條件,民眾應基於自身保障需求,而非因該商品為銀行貸款的附加條件而購買。

蔡火炎提醒,房貸壽險的被保險人通常為借款人本人,而保險受益人為放款銀行,保險金主要是用於清償借款人未償還的房屋貸款,並非留給家屬作為生活補助,若民眾欲為家人未來生活提供保障,應另行規劃其他保險保障,以確保家人能夠獲得適當的經濟支持。

蔡火炎並指出,房貸壽險可能採用遞減型保額設計,隨著貸款本息逐年償還,所需的保障金額逐漸減少,因此,保險金額逐年下降,此類保障功能與一般保額固定的壽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