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最新企業動態統計顯示,二0二三年整體活躍企業中約有百分之一屬高成長企業,意指連三年營收或員工人數成長率逾百分之二十、累計增幅達百分之七十二點八的企業,其中九成集中於年營收逾一千萬元、適用自動報繳課稅制度的公司組織。
與國際資料比較,財政部指出,台灣企業出生及死亡率相對偏低;企業首年存續率與澳洲、英國、紐西蘭等皆逾八成相近,五年存續率則以台灣達六成較高。
財政部九月發布從財稅資料出發構建我國企業動態統計,參採歐盟與OECD手冊五規範,透過企業銷售額與聘用員工人數資訊,從整體稅籍登記資料中,篩選出符合活躍企業定義者,進而計算企業出生、死亡、存續、高成長等四項統計指標。
財政部說明,活躍企業指的是年度間曾有過營業收入或聘用員工的企業,而企業出生與死亡指的是每年度新增及消失的活躍企業家數,倘若連兩年為活躍企業則可視為存續。
根據統計,財政部指出,各年企業出生率介於百分之六點五至百分之七點二、死亡率介於百分之五點四至百分之五點七。其中,營收規模較小與獨資企業的出生、死亡率皆高於整體平均,尤以年營收五十萬元以下企業最為顯著,出生、死亡率分別達百分之十七點一、百分之十八點一,約為整體平均三倍;另合夥企業死亡率也高於整體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