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後交通部哭窮 不得不少給地方 捷項項目少最多的是高雄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次長伍勝園十六日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政可運用經費縮減達四一六二億元,所以元給地方補助款也相對減少,各地方捷運建設計畫補助額度均需依實際需求調整縮減,其中高雄市減少金額一一二億餘元最高。

伍勝園指出,一一五年度公共建設預算與行政院核列預算間短少一0九九億元,補助地方的能量勢必受限,因此有必要檢視補助金額,確保資源合理分配。捷運建設本屬地方自治範疇,中央對地方捷運建設為屬補助性質,交通部歷年來協助地方捷運建設計畫已補助達六五七0億餘元,其中台北市獲得的補助達三一五五億餘元最高。

伍勝園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補助地方建設財源減少,交通部一一五年度可分配予地方捷運建設之補助經費僅約九餘億元,在整體資源受限情況下,高雄市捷運建設計畫補助額度減少一一二億餘元最高,台中捷運藍線計畫尚因在設計作業中,依合理執行進度,行政院核定中央補助款為一億六千九百萬元。

交通部強調,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實施後,地方財政狀況好許多,以台中市為例每年將增加二九五億元,地方政府也應該要扛起更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