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去年發生祖孫三代命案,張男勒死同住妻子、岳母與繼子,還盜刷岳母存款等。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十六日依殺人罪判張男死刑,這也是首起由國民法官判決死刑的案件。
三重二十四歲張姓男子去年四月三十日晚間至五月一日凌晨間,趁妻子陳女熟睡時,拿枕頭壓在妻子臉上又勒住其脖子,導致妻子窒息死亡。隔天五月二日張男再勒斃六十九歲劉姓岳母與三歲繼子,以被單包裹三具屍體。之後更竊取岳母存摺、信用卡及保險箱內財物,盜領存款來升級交友網站會員、買賭博儲值金等。
張男伴屍六天後,五月六日帶著陳妻的博美狗「糯米」逃亡至台中某間酒店,入住時還偽簽他爸爸名字隱匿身分。警方五月十二日在台中逮捕張男,檢方九月十日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本案由新北地院職業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經六天密集審理,十六日宣判。判決指出,張男以殘忍手段陸續殺死三人,且最後殺死繼子時,前後折磨孩童數十分鐘,可謂「虐殺」,視人命如草芥。
法官指,張男殺死三人後,還犯下盜領、竊取財物等罪行,且在精神鑑定過程中,更說出「還是會殺死岳母」,毫無悔意。張男在案發後多次供稱要殺死妻子姊姊、前男友等語,顯示其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罪行。
判決指出,張男為預謀連續殺人,且對被害人施加不人道、極端凌虐的殘忍手段,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要件,依兩項殺人罪及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