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鮮乳正名 進口貨名預告修正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配合衛福部公告修正乳品用詞及品名標示規定,將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草案,貨名「鮮乳」用詞改為「經殺菌後須全程冷藏之乳」。

衛福部食藥署六月公告乳品標示新制,鮮乳將成為專有名詞,僅限農業部門核發鮮乳相關標章者使用,新制將於一一五年七月一日起上路,誤用鮮乳標示者,最高可開罰四百萬元。

財政部本週預告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草案,明定貨名涉鮮乳用詞部分,將修正為經殺菌後須全程冷藏之乳,自一一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法是為配合國內乳品主管機關將鮮乳用詞修正為食用動物乳,品名規定應標示為牛乳、羊乳等名稱,而修正稅則貨名鮮乳用詞,將可確保報關資料正確性及與主管機關用詞一致,避免產生混淆爭議。

財政部補充,修正案相關稅號的貨品範圍及稅率均未變動,不影響稅收及通關實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