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陳啓昱3人交保 檢提抗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在押11個月,台南地院裁准讓他們交保,陳等3人於24日下午,完成辦保手續並安裝科技監控後離去。法官同時限制3人住居、出境、出海。台南地檢署說,將提抗告。

陳啓昱等人被控透過土地開發服務費分潤協議侵吞台鹽、台綠利潤、掏空資產,造成近4億虧損,自2024年11月起羈押迄今,其辯護律師於今年9月17日請求交保,陳當庭承諾「不會逃亡,也不會串證」,並同意接受電子監控。法官裁定交保。

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交保後走出法院,不發一言,由律師和家屬陪同離去。(記者葉進耀攝)

台鹽綠能自106年成立,跨足再生能源產業,檢方指控,時任董事長陳啓昱與總經理蘇坤煌、土地開發公司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偉珵開發等卻以土地開發分潤協議,截留原屬於台鹽綠能的利潤,掏空台鹽、台綠近4億元。將陳等依違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加重背信等罪嫌起訴。

2025年2月27日,檢方起訴陳啓昱等5人,陳求刑14年、併科罰金3億;前總經理蘇坤煌求刑12年、併科罰金2億;蘇俊仁則請求從重量刑。同案台綠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各以3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以科技設備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