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居留主動到案 罰鍰減半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一日表示,一一四年十月一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只要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以鼓勵逾期居留者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主動到案,不要再躲藏度日。

內政部指出,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三條,自一一四年十月一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

內政部說,因應全球化時代,外來人口安全管理方式宜與時俱進,為兼顧安全管理及人權保障,將移民法修法後人流動態趨勢納入評估。

內政部指出,這次公告修正減免處罰標準,將願自行出國及依規定繳納罰鍰情形,納為減輕處罰事由,以提供誘因,促使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主動出面到案,國安機關也將同步加大查處力道,期待以剛柔並濟策略,提升入出國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