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 補繳期限至十月底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7月份開徵的114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板橋監理站9月底已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車主收到後可持通知書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行動支付APP查詢繳納,手續簡便又快速。

板橋監理站站長林守信表示,時常接到民眾反映遺失繳費通知單或不小心逾期未繳款,現在已經可以線上刷信用卡及手機行動支付繳納,無須到監理機關臨櫃繳費,環保e化有效率。

板橋監理站呼籲,民眾應遵循三不原則:不點擊來路不明之簡訊連結、不在可疑網址輸入個人資料、不下載來源不明之APP或檔案;並自今年8月12日起監理機關已經全面停止使用電子郵件(email)催繳罰單,如果有收到任何催繳罰單的電子郵件,絕對是詐騙,請大家提高警覺,如接獲可疑簡訊或電子郵件,可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電話0800-231-035、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洽監理所站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