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召開營建剩餘土方去化說明會,市議員陳明澤建議修正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針對經土資場處理後之營建土石方的名詞定義進行調整,尋求解套方式。
陳明澤議員以行政院農委會函釋指出,符合地方實務需求及地方自治原則下,本就有條件得使用合法收容處理所之土方,此類經處理過之物質自與上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有別,認為市府擴大解釋,不知民間疾苦,讓城市發展陷入停滯。
陳明澤強調,市府應積極輔導、加強監督土資場管理制度,將剩餘土石方處理妥當。
不肖業者濫倒廢棄物,致使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遭遇困境,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陳明澤主張修正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妥善處理剩餘土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