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15年原民租金補貼開辦 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

115年原原民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程到這個十月底,放寬申請資格預估可增加四成受惠者。(都發局提供)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重視原民居住議題,住宅發展處公布放寬「一一五年度原民租金補貼條件」,從原規定自宅與租屋地距離需三十公里才得補助的條件,放寬為距離租屋地二十公里以上者即符合資格。受理申請的期程為今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明(一一五)年一月開始補助。

住宅處說明,依照內政部規定,原住民族人在原鄉持有自宅,就無法申請內政部的租金補貼,但桃園市政府發現原住民族人雖在原鄉擁有自宅,但不少人在都會區工作,都有租屋需求,例如族人在復興區高義有一間房子,但工作在桃園藝文特區,單程距離就已經六十多公里且為山路,因此市府自一一一年起自籌經費開辦原住民族租金補貼。

原民租金補貼資訊可洽桃園住宅處洽詢有專人服務。(都發局提供)

經幾年執行下來,住宅處檢討原規定自宅距離租屋地三十公里過於嚴苛,今一一四年市府修訂原民租金補貼規定,放寬為自宅距離租屋地二十公里以上者,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市民都可提出申請,希望能有效紓解族人在外租屋的房租壓力,初步預估可以增加四成的受惠者。

有關原住民租金補貼,民眾須備妥相關申請文件: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一一三年度年所得(和財產證明)等文件。住宅處也同時提醒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細申請規定可上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官方網站查詢或電洽住宅發展處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