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公平會擬修正《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處理原則》,蒐集意見並彙整討論後,預計十一月上路。此次修正重點包含強化不動產建築開發業者或不動產經紀業者銷售預售屋時的資訊揭露義務,如遇有糾紛,業者應負舉證責任。
公平會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有效處理不動產業者的預售屋銷售行為,對於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案件,訂定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處理原則。
此次處理原則修正幅度不大,不過有一亮點是強化不動產建築開發業者或不動產經紀業者對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提供的義務。
根據規定,預售屋銷售時,業者應提供建造執照影本、平面圖、預售屋買賣契約書、銷售時依最近一次建管機關核准建造執照所製作的各戶持分總表等重要交易資訊。
而在締約前資訊揭露部分,此次條文新增各款重要交易資訊提供之有無,不動產建築開發業者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提出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