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王誌成∕綜合報導
海軍海鋒大隊蔡姓士兵接受因賭博遭汰除的同袍林姓男子賄賂,翻拍大量雄二飛彈操作書,透過林男輾轉交予中共女特工,賺取三萬八千元,台中地檢署分別依貪汙罪、國安法起訴蔡、林。
對此,國防部十二日表示,國防部對外流資訊已採取變更、終止計畫等措施,進行損害管控,降低影響程度,並強調少數官兵因利慾薰心、背叛國家,「應受最嚴厲處分」。
起訴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西省總隊通信站的情報人員,化名「楚亭」、「緹縈」,為掩護身分自稱大紀元時報駐香港記者。一一二年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遭海軍汰除的林姓男子,林男多次與「楚亭」聊天接觸,明知她是大陸地區或外國派遣人員,仍介紹軍中同袍蔡男與她認識,要求蔡男提供軍中資料,強調提供資料機密等級越高,經「楚亭」審核通過後將給予相當報酬。
蔡男明知身為軍人,依規不得任意外流軍事人員資料,仍受金錢誘惑,於一一二年五月將個資、軍職單位、工作崗位等,填寫在對方提供的基本資料以及問卷調查表,透過林男傳給「楚亭」後,收到八千元賄賂。
同月,蔡男又以手機翻拍雄風二型飛彈發射車上的「放列陣地操演教範」全冊、飛彈車操作手冊等資料外傳,「楚亭」收到認為有軍事情報價值,蔡男再獲得三萬元。
台中地檢署認為,蔡男當時為海軍士兵,明知兩岸處於軍事對抗,不得將自己服役單位資料、公務上及軍中秘密或不對外公開軍事機敏資料洩漏給中共情工人員,他為謀求私利仍為之,已違反憲法、國防法及兵役法中「效忠中華民國」、「國軍保密」等誡命,違背職務而收賄,依貪汙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蔡男。另外,林男因涉及國安法也遭羈押、起訴。
國防部表示,政戰局在一一二年七月間,接獲官兵主動檢舉,林男涉利誘官兵刺蒐國軍機密,即通報國安局統合調查局共同調查,並報請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指揮偵辦,合力偵破共諜不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