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水庫蓋光電 菊招標邁啟用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日前揭鳳山水庫覆蓋光電板,未料高雄市府經發局竟指是在前市長韓國瑜任內同意籌設。陳菁徽十四日進一步指出,鳳山水庫太陽光電廠招標案為二0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同年開標、二0二0年興建、同年啟用,都在民進黨前市長陳菊及現任市長陳其邁任內。

繼台南烏山頭水庫光電板疑慮,陳菁徽十三日指鳳山水庫也蓋起光電板,高雄市府經發局則回應指是由時任高雄市長韓國瑜二0一九年五月發函同意籌設許可。

陳菁徽指出,高市府僅以一紙公文就將責任全推給韓國瑜並不公允。鳳山水庫光電案的招標日期為二0一八年四月十九日,開標時間同年五月三十日,均在前市長陳菊任內;工程開工時間為二0二0年八月二十四日、啟用時間為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則屬現任市長陳其邁任內。因此,三任市長皆難完全撇清責任。

陳菁徽呼籲,民進黨長期執政應正視民怨,勇於面對問題,儘快回應外界對水資源安全與環境衝擊的疑慮,讓民眾安心用水,才是政府應做的事。

陳菁徽並表示,經濟部長與農業部長在十月十三日被質詢時,回應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時強調,只要地方政府不同意,就絕對不會核准任何光電執照。因此,陳菁徽以同樣的標準呼籲高雄市府、市長陳其邁,公開宣示高雄市政府守護土地,高雄市不要會破壞環境的太陽光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