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罷韓團體遞交四十萬份連署書給高雄市選委會,並檢舉副市長陳雄文身兼高市選委會主任委員,有違利益迴避。陳雄文十日表示,建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能規範清楚,只要法律有規範,一切依法辦理,但不能因某個地方的某個團體,做了某個主張就擴張法律解釋。
陳雄文昨天上午出席市政會議後接受媒體聯訪,針對罷韓團體提出的質疑做出回應。
陳雄文指出,目前各縣市選委會主委大概由縣市長、副市長或秘書長出任,這是合法的,不能說某個地方或團體有不同主張,就說是違背或擴張法律解釋。
陳雄文表示,如果縣市首長身為被選舉人或被罷免人,依過去慣例各縣市似乎都會任命副市長代理,由這部分選罷法沒有清楚規範,他建議最好討論選罷法規範清楚,而他的立場就是一切依法行政。
至於傳出高市選委會會從嚴審查罷韓連署書,陳雄文指出,連署書查核有四項標準,首先審連署人資格是否設籍原選舉區、連署人如果曾連署過第一階段提案就必須剔除、核對連署人身分戶籍及資料是否有誤,以及是否有代簽偽造或偽刻印章等,都需多方查核。
罷韓團體指控副市長陳雄文身兼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有重大利益衝突,卻未自行迴避,檢舉陳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