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都計通檢 45案附帶條件鬆綁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發布實施台南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針對歷年來附帶條件難以執行案件,予以解套、修訂,解除土地發展受限問題,其中有的甚至因法令已被「卡」逾三十年,這次都一併鬆綁。
 都發局指出,原南市都市計畫實施迄今長達數十年,歷年來訂定許多附帶條件規定,例如:規定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規定期限內應捐贈或回饋公共設施用地、規定辦理整體規劃、規定留設綠帶…等多種類型案件,執行迄今有許多案件往往因時空條件不同已難以執行原附帶條件,必須針對附帶條件適度修訂,才可解除開發上的困境。
 其中有些案件原於民國七十二年變更時附帶條件規定應整體規劃及另擬細部計畫,但迄今因建築密集已難以辦理,另有部分案件於民國八十八年變更時規定需於五年內完成回饋,但迄今已超過辦理期限而難以執行。都發局表示,上述案件若不透過通盤檢討,土地將長期受限而難以利用,因此予以檢討修訂。另有一類案件,當年規定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後續雖完成擬定細部計畫,但並未接續進行實質開發及捐贈公共設施用地,針對這一類案件市府就予以明訂開發年限,以促進計畫落實。
 都發局表示,本次通檢朝向適度解除或修訂附帶條件規定、恢復原使用分區及設定開發年限等方式來促進整體開發地區之開發進程、以及合理調整分區名稱等。檢討成果計修正附帶條件案四十五件,相關資料已公布於市府網站及都發局網站之公告事項,歡迎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