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根據內政部雙週統計週報指出,環保自然葬是以火化方式將屍體、遺骸燒成骨灰,以樹葬、花葬、海葬、灑葬等方式,讓骨灰歸於土地的一部分。民國一一三年環保自然葬數量計三萬零六件,較一0四年增加三點三倍,占死亡人數百分之十四點九;其中又以公墓內樹葬占二萬八千二百十二件、突破九成最多。
內政部網站說明,樹葬與花葬是指在公墓內將骨灰藏納於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在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海葬是將研磨處理過的骨灰拋灑於政府劃定的海域。灑葬、植存是在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花園或森林拋灑或埋藏骨灰,其中灑葬是在公墓內,植存則在公墓外進行。
統計資料指出,一一三年推動環保自然葬共三萬零六件,其中公墓內樹葬二萬八千二百十二件最多;非公墓內共一千七百九十四件,包括特定公園、綠地等一千四百七十七件,海洋三百十七件,顯示愈來愈多民眾認同環保自然葬。
另,針對提供公眾營葬屍體、埋藏骨灰(骸)或供樹葬設施的公墓設施方面,內政部指出,近年開放中的公墓處數呈減少趨勢,截至一一三年底公墓處數共二千九百六十三處,其中仍開放中共一千四百五十七處,占總公墓數的百分之四十九點二,較一0四年底減少十六點八個百分點。
內政部又說,近十年公墓全年埋葬數占死亡人數比率也呈減少趨勢,一一三年公墓埋葬數五千三百五十七具,占全年死亡人數的板分之二點七。